沙特立法默許女性獨自出國權利,不再需要父親、丈夫甚至兒子同意

沙特艾卜哈國際機場。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繼允許女性開車、參與體育活動、觀看足球賽事後,沙烏地阿拉伯進一步放寬了對女性的活動限制。
8月2日,沙特政府頒布新法令,允許女性在未獲得男性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離境。該法令規定,公民可以自由申請護照,允許21歲及以上年齡的任何人在未獲得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出國旅行。
據美聯社2日報道,在此之前,沙特女性必須取得丈夫或父親的同意才能申請護照、出國旅行,有時監護人的角色甚至會由自己的兒子擔任。若想私自離境,沙特女性必須使用“非常手段”,如入侵父親的手機,或修改政府應用程序上的設定。
在沙特國內外,這一監護人制度已招致越來越強烈的批評。據《紐約時報》1月報道,自上世紀70年代一名沙特公主嘗試出逃未果並與其愛人一同被處決起,沙特女性出逃的新聞便時有報道,近年尤甚,這些女性不堪忍受男性親戚的控制與虐待,也無法相信沙特現有的法律能保護她們。
在去年接受採訪時,沙特王儲穆罕默德·本·薩勒曼曾表示,他將弱化監護人制度,但也需要在渴望變革和觀點保守的沙特人之間取得平衡。“沙特人不想丟失自己的身份,但我們想成為全球文化的一部分,”薩勒曼說,“我們想將自己的文化融入全球認同。”
2日頒布的新法令或許將是一個開始。據《華爾街日報》1日報道,預計該法令將在90天後、即10月底生效,但要想真正削弱監護人制度,恐怕還需要更長的時間。除了利雅得、吉達等相對國際化的城市,其他地區的女性仍將嚴格遵守這一傳統,而沙特政府各部門面對習俗與法令,往往也更傾向於前者。

美聯社也援引沙特報紙《阿拉伯新聞》的報道說,新法令使用了性別中立的語句,但並沒有直接說明女性不再需要獲得男性監護人的同意。且在法令頒布前,沙特官方媒體也曾提前數周進行了報道,以觀察公眾對此的反應。
頒布的新法令同時授予了女性登記結婚、離婚、孩子出生、獲取戶籍文件以及成為未成年兒童監護人的權利。但女性仍無法在未經男性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脫離監獄、離開家庭暴力庇護所或結婚,也不能給予孩子公民身份,無法允許孩子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