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宣布禁止比特幣支付 此前已被用於恐怖主義活動

據人民網報道,印尼央行1月24日再次公開確認,由於數字貨幣比特幣的匿名交易特性,極有可能用於恐怖主義融資與洗錢活動,而且根據央行相關職能部門的統計數據,比特幣先前已被用於恐怖主義活動,其中包括2015年發生在首都雅加達的恐怖爆炸事件,當時肇事者威脅商場管理部門並要求大量比特幣作為贖金。

印尼央行支付系統與貨幣管理部官員Teguh Setiadi昨天在巴厘島宣布,鑒於比特幣可能用於恐怖主義融資、洗錢等的嚴重危害性,印尼政府與央行提醒公眾,不要使用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因為此種交易行為違反國家貨幣法。而且,由於比特幣缺乏監管,難以保護公眾利益,常給使用者帶來經濟損失。

去年,印尼央行已透露,由於擔心比特幣可能用於恐怖主義融資、洗錢和販毒,為了維護國家法幣盧比的主導地位,它正在考慮出台新的嚴厲監管措施,從2018年起禁止比特幣交易。

從去年開始,印尼央行就在進行一項審查,以確定比特幣是否在現有的電子貨幣規則下受到監管,或者是在一個單獨的框架中監管數字貨幣。印尼央行曾呼籲商家不要接受比特幣作為支付方式,稱印尼銀行不會對因比特幣交易造成的損失負責。印尼金融監管部門也已向散戶發出警告,要求他們遠離比特幣。

You may also like...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