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要對互聯網公司征數字稅,家樂福:是該解決實體企業遭受的不公了

法國要對互聯網公司征數字稅,家樂福:是該解決實體企業遭受的不公了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者 | 肖恩

法國又要徵稅,科技巨頭們在歐洲的日子更不好過了。法國經濟與財政部長布魯諾·勒梅爾(Bruno Le Maire)表示,法國計劃對約30家互聯網巨頭徵收3%的“數字稅”,收益金額將達5億歐元。

勒梅爾周日向法國《巴黎人報》透露,該項徵稅計劃主要針對全球數字業務營收不低於7.5億歐元(約合8.5億美元)和在法國運營收入超過2500萬歐元(2832萬美元)的企業。

徵稅的目標企業約有30家,其中大部分是美國企業,同時也涉及一些中國、德國、西班牙、英國和法國本土的企業。據《巴黎人報》報道,美國谷歌、亞馬遜、臉書、蘋果、優步、愛彼迎、繽客以及法國在線廣告企業Criteo均位列其中。

應稅項目包括在線出售廣告位所得、充當用戶中介所得以及出售用戶數據所得,但不包括直接進行線上交易所得。也就是說,依靠充當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數字中介的亞馬遜需要繳納數字稅,而直接向消費者出售商品的法國電商Darty則不需要。

勒梅爾將於周三(3月6日)向法國內閣提交相關法案的草案,然後再遞交議會。

法國要對互聯網公司征數字稅,家樂福:是該解決實體企業遭受的不公了

勒梅爾特別提到,新稅收計劃不會對美法稅收協定產生衝突,上個月他已經與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就該計劃進行商議。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終將在數字和數據稅內容上達成一致。

“21世紀的稅收體系必須建立在如今具有價值的東西上,那就是數據。”勒梅爾說。他同時強調,實現“財政公平”也是徵收數字稅的原因之一,因為互聯網巨頭繳納的稅收比其他歐洲中小企業還要少14個百分點。

據界面新聞此前報道,歐盟委員會的數據顯示,數字公司的平均實際稅率為9.5%,而傳統企業的平均稅率為23.2%。促進稅收公平也是持續了16周的法國“黃背心”運動的核心訴求之一。

法國一直推動歐洲聯盟委員會統一引入類似稅種,以應對互聯網巨頭利用複雜的避稅方法,減輕他們在單個歐盟成員國的納稅義務。

歐盟委員會去年3月發布立法提案,擬調整對大型互聯網企業的徵稅規則。依據這項提案,任何一個歐盟成員國均可對境內互聯網業務所產生的利潤徵稅。依據現行規則,互聯網企業只需在總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稅。

但德國對該項提案表現冷淡,盧森堡、愛爾蘭等企業稅率較低國家則表示堅決反對,導致歐盟的提案未獲通過。歐盟稅制改革需要所有成員支持才能成為法律。

家樂福首席執行官邦帕德(Alexandre Bompard)在接受法國《星期日報》(Le Journal du Dimanche)採訪時表示,是時候解決實體企業和互聯網企業在財政上的不平等了。

“他們的商品湧入市場,卻不用繳納增值稅和幾乎所有其他稅種,這是難以接受的。在同樣營業額水平上,他們應該交一樣的稅,”邦帕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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