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批准法律修正案 外媒可被認定為”外國代理人”

普京。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者:薛冰
25號,俄聯邦總統普京簽署了《非商業組織法》中有關“媒體外國代理人”條款的修訂案。該法案全文公佈於俄聯邦法律信息官方門戶網站,同時,法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據俄新社此前報道,這一法案的通過意味著,任何從俄羅斯境外(包括從受到境外資助的俄羅斯法人)獲取資金或物質支持的俄羅斯及外國媒體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外國代理人。今後,將由俄聯邦司法部對媒體外國代理人的身份作出認定,如有必要,司法部還將建立一份專門的媒體外國代理人名單。
該法案修訂案規定,被認定為“外國代理人”的媒體在向俄羅斯公眾發布任何消息時,都必須提及自己“外國代理人”的身份,並且定期上交報告說明資金來源、花銷情況、要達到何種目的以及管理人員情況等,而拒絕在俄登記註冊的媒體將按照俄聯邦有關《非商業組織法》中有關外國代理人的條款作出處理。但所有修訂案均不影響俄羅斯媒體的正常工作。
本月15號和22號,俄羅斯國家杜馬(議會下院)與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分別通過了《非商業組織法》中有關“媒體外國代理人”條款的修訂案,但在該法案修訂案中並未指出具體出版社或電視頻道的名稱。

本月16號,俄羅斯媒體援引俄聯邦司法部網站的消息報道,當天俄聯邦司法部向9家外國媒體發出了關於可能被認定為俄境內外國代理人的書面通知,這些媒體包括“美國之音”電台、自由廣播電台旗下的”idelreal”和”kavkazr”網站以及兩家電台合作項目”此時此刻”等。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扎哈羅娃之前曾表示,這一措施是俄方對美國將”RT America”列為外國代理人的被迫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