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火未熄就被要求提供產權證 數百萬敘難民或永遠失去家園

2018年4月22日,敘利亞南部城市Daraa,一名男子騎著摩托車駛過一片被戰爭摧毀的住宅。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編輯:崔璞玉
就在數百萬敘利亞人為避開戰火而被迫捨棄家園的時候,總統阿薩德頒布了一項新的法令,要求居民在30天內到本地政府部門對其名下的私人住宅進行登記,否則他們的房產就可能被政府沒收。
半島電視台報道稱,依據阿薩德政府本月初頒布的《第十條法律》(Law Number 10),房主必須親自或請親人代替他向政府部門提供產權證明文件。否則,他們的房產有可能面臨被政府沒收的命運。
根據該法律的第二條款,政府將成立一個監管機構,負責擬定房產業主名單,只有那些能提供產權證明的才能被列入名單。而一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房產將被政府沒收,被納入一個重新規劃、修建住宅區的計劃。
考慮到目前敘利亞共有大約1300萬人在國內和海外避難,無法回到故土,許多家庭可能面臨永遠失去家園的命運。
新法律發布后不久,就有人將其和以色列的“缺席者物權法”(Absentees' Property Law)進行類比。後者是以色列在1948年獨立建國戰爭后發布的,目的是允許新抵達的以色列人住進數百萬已經背井離鄉的巴勒斯坦人家中。

國際法律專家、戈蘭高地阿拉伯人權中心(Arab Centre for Human Rights)創始人阿尤布(Nizar Ayoub)指出,“這項法律可能剝奪數百萬敘利亞人的土地和房產”,這是敘利亞為了懲罰那些反對阿薩德政府的人而採取的措施。
就在阿薩德政府頒布這一法令幾天前,東古塔地區最新一批大約19000名敘利亞人,正按照3月和俄羅斯軍方達成的兩份撤離協議,離開家園,搬遷至東部的伊德利卜省。
本月早些時候撤離東古塔地區的Abu Jawad稱:“這項法律是強制撤離的延伸,目的就是清空此前反對派控制地區的合法業主,把他們的土地送給阿薩德。”
現年27歲的Jawad在東古塔Hammouria地區擁有兩座住宅和一家電器商店。他說,“我根本不可能回去,去證明我對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如果我這麼做,那麼肯定會被親政府力量殺害或逮捕。”
敘利亞法律專家稱,這項法律覆蓋的範圍主要是首都大馬士革附近遭到戰爭破壞的區域,並不包括未受戰爭侵擾的地方。但批評人士和背井離鄉的業主稱,這項律法帶有明晰的政治因素,其目的遠不止有選擇性的重新規劃。
位於黎巴嫩貝魯特的卡內基中東研究中心(Carnegie Middle East Centre)的負責人Maha Yahya向英國《衛報》表示:“對於數百萬在國內流離失所的民眾和逃離海外的難民來說,提供這樣的所有權證明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任務。許多人離開時並未帶上房產證明,還有一些居住在非正式的聚居點內,因此沒有法律認可的所有權證明,而對於難民來說,回到敘利亞去提供證明無異於自投羅網。”
Maha Yahya還指出,從政府的角度出發,這條法律主要能起到三個作用:首先是給了他們一個額外的對回鄉者進行審查的工具,以及剝奪政治對手資產的方式。其次,對於逃離海外的難民而言,這些人基本被政府視為叛國者,這將增加他們被永久流放的風險。再者,敘利亞政府還能通過將親政府人士遷入這些具有戰略意義的地區,以此鞏固權力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