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胡燦星兩年後上億版權費或打水漂 唐德影視的「好聲音」生意還能繼續嗎?
作者/郭雅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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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季開出近億元的版權高價,唐德影視對《中國好聲音》的開發可能還沒開始就要結束了。
今日(11月13日)晨間,唐德影視(300426)發布重大合同進展公告稱,11月9日,公司收到了“The Voice of……(……好聲音)”節目模式版權方荷蘭Talpa傳媒發來的解約通知函,Talpa公司以唐德未支付第二期尾款375萬美元為由,單方面宣布終止與唐德影視就好聲音的版權合作,並收回當初的授權,同時表示唐德仍應向其支付剩餘4125萬美元(約合2.74億元)的許可費。
在收到Talpa的通知函之前,唐德已經支付了1875萬美元(約合1.24億元)許可費及相關稅費。13日下午唐德影視官方微博強調,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唐德影視將繼續推進《中國好聲音》項目,《中國好聲音》的授權不可能因為荷蘭Talpa公司單方面的通知就可以終止。
“我們認為是對方沒有履行義務,但沒有到解約的地步,所以只是暫停付款。其實都是一個協商的過程。”針對未按時支付第二期尾款一事,13日下午唐德影視相關負責人對數娛夢工廠回應稱,但並未解釋對方未履行義務的具體內容。不過數娛夢工廠注意到,雙方最早簽署的協議中給出了單方面解約的權利。

2016年1月,唐德影視與荷蘭Talpa傳媒簽訂授權協議,以6000萬美元(約合3.98億元)、平均一季近一個億版權費的代價拿下了《中國好聲音》第5-8季的中國區版權。
但協議簽署后已近兩年,唐德版的《中國好聲音》相關開發一直未有公開進展。這期間,節目前四季的製作方燦星和播出方浙江衛視的接連向Talpa和唐德發起“反擊”,截至目前仍有版權糾紛尚未結束。如今版權方Talpa又意外發難,讓唐德的“好聲音”生意再生變數。
“好聲音”版權方單方面解約?
唐德:對方違約在先

13日公告發出后,唐德影視股價應聲而落,於開盤一小時后迅速跌停。
13日下午,唐德影視官微作出如下聲明:
1.《中國好聲音》的授權不可能因為荷蘭Talpa公司單方面的通知就可以終止,在雙方合同期內,《中國好聲音》節目在大中華區域內的一切權益都仍然歸屬唐德影視。
2. 唐德影視保留在合同期內繼續製作、播出《中國好聲音》節目的權力,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唐德影視將繼續推進《中國好聲音》項目。
3.荷蘭Talpa公司單方面終止《中國好聲音》授權的行為不會對唐德影視主營業務的盈利能力造成任何影響。

在13日上午的公告中,唐德影視實控人吳宏亮承諾,如果被裁定需支付剩餘4125萬美元許可費,其將承擔支付義務,以確保公司不會因此遭受經濟損失。
根據雙方公告,2016年1月28日,唐德影視與荷蘭Talpa傳媒簽署了《“……好聲音”協議》,以分期支付6000萬美元許可費獲得五年期限內在中國區域(含港澳台地區)獨家開發、製作、宣傳和播出第5-8季《中國好聲音》節目,并行使與《中國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的獨佔使用許可的獨家授權。
唐德方面稱,相關合作協議簽署后,已累計向Talpa支付許可費共計1875萬美元,其中第一期的1000萬美元已於2016年12月支付,在第二期款項支付時,唐德影視分兩筆支付了875萬美元。
唐德影視相關負責人向數娛夢工廠透露,第二期款項共計1250萬美元,目前還有375萬美元的尾款未支付給Talpa。這也是後者如今單方面解除協議的原因。
雖然唐德在官微中表示,《中國好聲音》的授權不可能因為荷蘭Talpa公司單方面的通知就可以終止,但數娛夢工廠查詢2016年1月28日雙方簽署的合作合同后發現,在第十項“違約責任”的相關說明裡,雙方規定了單獨一方享有的解約權利:

按照上述負責人對數娛夢工廠的回應,Talpa沒有切實履行義務,屬於違約在先。但唐德認為還沒有到解約的程度,所以選擇了暫停付款,只是一個協商的過程。
而唐德暫停付款的直接原因,則是一場訴訟——今年4月,浙江廣電集團、浙江藍巨星以唐德侵害《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目前訴訟還沒有結果。”該負責人13日向數娛夢工廠表示,“但打個比方:您買了一個東西,一年多用不了您不覺得賣家有義務嗎?”
“如果合同約定了在唐德不履行主要義務的情況下荷蘭公司有單方解除權,那麼,荷蘭公司的單方面通知,就是有效力的。” 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董文濤向數娛夢工廠表示,“但特別之處在於,浙江衛視此前對唐德提起了訴訟,如果’中國好聲音’作為電視欄目名稱在該案中被認定歸屬於浙江衛視的話,那麼唐德實際上就等於購買了一個不具有完全使用效果的授權,這是唐德不願意看到的,也正因此,唐德並未按約付款。這個暫不付款的理由,到底是否成立,還不好說,一還是要看雙方的合同,二要看浙江衛視起訴之後唐德與荷蘭公司就此事的進一步溝通情況。”
董文濤進一步解釋,之前燦星和浙江衛視打的是商標權,屬於商標訴訟,如今浙江衛視的起訴則是針對電視欄目名稱,屬於不正當競爭訴訟,兩者並不矛盾,不過他同時表示,不同意浙江衛視的觀點。
唐德在公告中聲稱,就Talpa未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其義務的行為,將視乎Talpa後續履約情況決定是否追究其包括退還已支付許可費、賠償違約金和其他損失等違約責任。
燦星版“新歌聲”熱度漸失
唐德版“好聲音”仍遲遲未見

事實上,唐德影視2016年1月從燦星手中奪得《中國好聲音》的承製權之時,正是好聲音第五季籌備之際。
當時,燦星曾回應稱是Talpa公司違背國際慣例、挑動價格大戰,繼而單方面撕毀合同,在雙方合同有效期內將《The Voice Of…》的節目模式轉授給唐德影視,雙方由此展開曠日持久的法律糾紛。
隨後在2016年6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燦星和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節目製作宣傳等活動中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與商標。
對此燦星提出了行政複議。7月4日,北京知產法院複議結果公布:維持原保全裁定,責令燦星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該漢字最終歸屬仍等待法院裁決。
最新的判決是在2017年2月27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在經過多輪聽證之後做出最終裁決,裁定中指出拼音“zhong guo hao sheng yin”和漢字“中國好聲音”的名稱權都屬於Talpa公司,而唐德購買了荷蘭原版模式,那麼這個名稱也就屬於唐德影視。這也就是說浙江衛視和燦星都失去了“中國好聲音”名稱使用權。
拋開今年4月份浙江衛視提出的針對欄目名稱的訴訟,從已有的判決結果來看,唐德影視無疑是贏家一方。但是從2016年1月拿下相關版權至今,雖然屢次傳出消息,近兩年時間唐德影視依舊未能推出自己的《中國好聲音》。
反而敗訴一方的燦星修改了節目名稱並對節目模式進行了調整,但節目製作進度並未耽誤。2016年至今,更名后的《中國新歌聲》已經連續辦了兩屆,目前第三季也已經啟動。

然而,更名后的《中國新歌聲》目前也已經進入瓶頸期,早已難見當年全民討論的熱度,前段時間的總決賽更是結束得悄無聲息。(此前數娛夢工廠有過分析)
也因此,早在今年8月份公布的半年報中,唐德影視已經針對《中國好聲音》做出了風險預告,表示如果第5-8季《中國好聲音》無法如期推出或播出效果不理想,可能面臨“無法收回全部或部分授權許可費及其他投入進而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的風險”。
也因此,另有業內人士向數娛夢工廠分析稱,唐德影視一直沒有推出《中國好聲音》節目,不給國外版權方付款很有可能是為了止損,至於跟浙江衛視的糾紛,極有可能只是為了增加自身違約的合理性。
至於雙方後續將如何解決,以及法院將如何判定浙江衛視最新提起的電視欄目名稱等相關訴訟,數娛夢工廠會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