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平台撤銷《小眼睛》李榮浩作曲署名,酷狗音樂客服回應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近日,新加坡歌手蔡淳佳演唱的《小眼睛》在QQ音樂、酷狗音樂等多平台均不再顯示「作曲人李榮浩」的信息,引發大量關注。
8月4日,酷狗音樂客服對此回應稱,該歌曲暫有爭議性,所以進行短暫下架處理,若是抄襲原因的話,會有對應部門查詢進行下架的,抄襲的話版權方會追責。
公開資料顯示,《小眼睛》是蔡淳佳於2015年12月10日發行的數字單曲,收錄於其態度音樂專輯《淳+》中,創作靈感源於地鐵邂逅,講述都市人潮中轉瞬即逝的浪漫邂逅與尋愛執念。該歌曲由馬智勇作詞,並一直標註是李榮浩作曲。
有音樂博主曾在2016年指出,《小眼睛》與日本歌手平井堅2003年發行的《Signal》在主副歌結構、和聲框架、演唱形式上高度重合,質疑李榮浩抄襲。
今年4月1日,李榮浩曾髮長文回應《小眼睛》抄襲爭議。他否認該曲抄襲,稱「這就是那首歌原曲,100%一樣,換了位歌手唱了一遍」。他進一步解釋稱,20年前來北京工作時,曾將《Signal》的扒帶練習文件誤打包發送給版權公司,後來版權公司在沒有經過自己授權的情況下(版權公司有權利直接授權),將署名自己作曲的《小眼睛》發表了。歌曲發表后,他嘗試和版權公司溝通,但因版權公司後來倒閉,此事不了了之。李榮浩當時表示,已主動聯繫海外原作者處理賠償。
有律師分析表示,不享有著作權卻被長期署名為作者,法律上很難被認定為「署名」,更接近於一種事實層面的「錯誤標示」。如果不享有著作權卻被長期署名為作者,若此種署名對原作者造成損害,如影響其商業機會或版稅收益,則可能引致相應法律責任。
在李榮浩回應《小眼睛》作曲侵權一事之前,他剛控訴了歌手單依純侵權其代表作《李白》。
3月29日,李榮浩在社交平台連發多條內容,控訴單依純在此前舉行的深圳商業演唱會上,未經授權強行翻唱《李白》,涉嫌構成版權侵權行為。此事引發持續關注,音樂行業的版權問題也再次引發討論。
公開資料顯示,《李白》由李榮浩創作詞曲、編曲並演唱,於2013年9月在網路上發行,后收錄於李榮浩2013年發行的個人首張音樂專輯《模特》。該歌曲的版權代理方為酷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針對李榮浩的控訴,單依純很快作出回應並致歉,稱「會和團隊儘快搞清楚狀況,給大家一個答覆」,並表示「深知版權意識的重要性,也一定會把這個紅線標清」。
3月30日凌晨1點多,單依純發布長文,承認了侵權行為並再次致歉。單依純稱,團隊已經全面自查糾錯,並復盤巡演曲目授權流程。同時,也會停止《李白》這首歌曲後續所有的演出演唱,並對本次演出官方線上線下宣傳物料中涉及《李白》的相關內容進行刪除,關閉侵權片段的官方傳播通道等。
此事對單依純後續演唱會也造成了一定影響。3月30日深夜,單依純2026巡演的主辦方北京百沐娛樂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經綜合考慮,針對單依純此次巡迴演唱會官方授權票務渠道已售出但未演出場次門票(包含武漢、鄭州場次),開啟48小時限時自願免責退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