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意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關於「為什麼不能以暴制暴」的很好的答卷
文 | 墨玉
又一部由《心理罪》改編的電影要上映了,不了解前因後果的朋友可能會誤以為這是前作的續集,但實際上,這完完全全是兩部質感截然不同的作品。甚至可以說,《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才是真正符合原著氣質的、在國內具有開創性的犯罪心理系懸疑推理電影。
看過原著的人應該清楚,雷米的小說,並不容易改編。除了小說本身對犯罪細節描寫尺度極大以外,作為國內非主流的犯罪心理畫像派推理作者,雷米更注重犯罪心理刻畫,有大量的內心構想以及腦海聯想文字描寫段落,而影像則需要通過畫面來傳遞信息,人物內心活動該怎樣通過動作神情來體現,以及人物腦海所想又該怎樣體現才不顯失真,這都為影像化改編增加了困難。

第一部《心理罪》或許是意識到這一問題的攻破難度,似有意地對推理進行了迴避。李易峰飾演的方木,更像是一個天賦異稟的神童,只通過“天人感應”的靈光乍現便可以預知罪犯畫像,而非通過合理的細節推理偵破鎖定罪犯。
很多原著黨詬病《心理罪》和原著相距甚遠,我想,除了是因為劇作本身只是採取原著《心理罪:畫像》中“血之魅”章節作為故事改編起點外,更是因為整部電影已經和原著氣質相距甚遠,《心理罪》也許是一個不錯的懸疑故事,但也僅限於是一個虛構的類型故事而已了。

相比之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改編就完成得十分出色,原著貼合度接近80%,影片通過三場不斷升級的案件,以推理邏輯實現對兇手的追蹤鎖定(推理階段),並在真兇被鎖定后,展開了一段更為精彩的“高智商雙雄”博弈(對壘階段)。這樣一來,影片就比單純的懸疑片更好看了。

加上杜琪峰御用攝影師鄭兆強的攝影,全片大部分都是深藍或昏黃的布光,封閉空間拍攝居多,且大多為中景近景取景,營造出的壓抑與緊張感貫穿全片。

一般而言,犯罪懸疑片不會在影片過半時就揭露真兇,因為懸疑片重在“懸疑”二字,在整部影片的行進過程中,不斷地“誘導”觀眾找到錯誤兇手然而再反轉,或者一直給觀眾造成有好幾個嫌疑人的錯覺,直到最後一刻揭露真相。
近期反響不錯的《目擊者追兇》《看不見的客人》等等都是這樣的路數,這都傳承於好萊塢懸疑大師希區·柯克的經典模式,在一個敘事弧極長的故事中塑造人物,通過一點點發現的線索不斷弔取觀眾胃口,直到最後到達兇手被抓的高潮。

而這種經典懸疑敘事的打破,在大衛·芬奇的《搏擊俱樂部》《七宗罪》《消失的愛人》里就已出現,東野圭吾的許多小說《嫌疑人X的獻身》《惡意》也都是如此。
原本,兇手揭露的那一刻會是全片的高潮,現在高潮提前到來,後續該怎樣發展才能維持住觀眾的期待?答案是,開啟hard模式。

當觀眾隨著主人公視角(第三視角)發現,兇手就面前卻無法將其舉證捉拿歸案,觀眾對主人公的情感投射將會更加強烈——從兇手被發現的那一刻起,影片就不再是第三視角,而變為了一種全知視角,觀眾知道兇手的下一步動作,而主人公並不知道,這個時候,觀眾就會為主人公感到著急和擔心。此時再來一兩處情節反轉,觀眾將會被徹底折服。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是如此,影片大半后,鄧超飾演的方木在兇手激將法下險些失控(這場戲與《七宗罪》的結尾特別相似),原本以為方木將會走向腹黑,沒曾想,一場高手之間的較量才剛剛開始。
而這場較量,相比影片之前極具儀式感的犯罪手法和推理手法,顯得更為驚艷,鄧超和阮經天功不可沒,尤其是阮經天,對反派角色的心理把握和表現,幾近達到教科書水平,扭曲而變態,卻又有些遭人同情。

方木和江亞這一正一邪,恰是一組鏡像關係。我們每個人都是通過他人了解自己,江亞一直視方木為偶像,方木就是他的鏡像。他將對方木的幻想(認為方木會依靠暴力手段懲惡揚善)轉化為自己的心像,漸而實現自身主體的構建。
當江亞發現,鏡像(他者)與自我的不同后,內心便會產生衝突,極端情況下,便會對外在社會規則提出挑戰(作出反叛)。

江亞這個角色,容易讓人聯想起《黑暗騎士》中的小丑。小丑並不在意名利,他只是要用他的行事方式向所有人證明他的邏輯,“沒有迫不得已的時候,誰不想正義凜然?”
為了證明這一點,他甚至希望蝙蝠俠可以將自己撞死,因為這樣他就打破了蝙蝠俠立下的“從不殺人”的原則,坐實了他所信奉的所有人都是邪惡的,只要“輕輕推一下”,都會放棄正義。

江亞雖不認為人性本惡,但江亞認定,正義沒有辦法通過法律實現,懲惡揚善唯有通過暴力途徑解決。
這種邏輯本質上是和小丑一樣的——他們作為社會的邊緣人物,嘗盡了艱辛和折磨,當他們“看清”世界運行的“真相”后,他們信奉著極端的原則,試圖推翻法治社會的邏輯——他們或許在某種程度上說出了真理,但這種極端反叛顯然是無法被規訓后的社會所接納的。
導演諾蘭完全採用現實取景就是為了營造一種“偽現實主義”質感,通過一個超級英雄故事狠狠地抽了世界一個耳刮子,而看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之後,也會有一種“偽現實主義”的感覺,儘管故事發生城市被架空,但現實場景布景,仍能讓人感受到創作者的批判之意。
雖然影片最後的結局還是選擇了走向光明,假如真的像韓國犯罪電影那樣“一黑到底”,最後方木選擇被江亞同化,走向不可扭轉的覆滅,這會對觀眾造成怎樣的衝擊力?

有關法律和正義的問題,現實生活中也不少見。就拿最近頻頻刷屏的“江歌案”來說,所有人都對陳世峰和劉鑫感到義憤填膺,大部分網民都覺得陳世峰罪不可赦,作為間接兇手的劉鑫更是被千夫所指,甚至為陳世峰辯護的律師也被人肉大起底,認為這樣的人“分不清是非”“該千刀萬剮”。
所有人都在為江歌媽媽感到痛心,但是法律最終會給陳世峰怎樣的判決,我們不得而知。假如現實生活中也有一個江亞,可能陳世峰和劉鑫都會被“懲罰”,但倘若江亞真的出現了,大家會覺得江亞有罪嗎?

法律固然有其漏洞,但以暴制暴並不能代表正義。尤其是現在網路社會,網路暴力無形之中讓很多無辜人成為犧牲者。《白雪公主殺人事件》以獨特的敘述方式,展現了一個網路暴力下的羅生門故事,完全不知情的美姬在大家不負責任地傳消息過程中被“建構”成一個十惡不赦的兇手,好在最後真相揭露。而《搜索》地女主角則沒有那麼幸運,在一步步地網民緊逼之下,選擇輕生自殺。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前三位受害人,都是網路上民意極大的人,網民盲目甚至是無意識的跟風,成為了 “城市之光”的幫凶,大家自以為“正義”的和“城市之光”一起“處決”了這些“品行不正”的人,但當他們也受殃及時,為時已晚。
我們都渴望正義,也都渴望有“城市之光”照亮城市的每個角落,但我們更需要用理性去判斷,究竟什麼是善惡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