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松帶我們把好萊塢挖了個底兒朝天(上)
口述/高曉松,採訪/常芳菲、李拓、周余,編輯/李拓
虎嗅註:2016年9月,高曉松出任阿里娛樂戰略委員會主席,負責阿里大文娛的國際戰略。此前,高曉松擔任阿里音樂集團董事長。再之前,高曉松曾在好萊塢學習、工作、生活十年。履新后,高曉松重回好萊塢。這一年多時間裡,集互聯網高管、音樂人和知識分子為一身的他到底在做什麼?一年多時間裡,文娛產業風雲變幻,他又有什麼樣的思考?
帶著這些問題,虎嗅三位編輯在1月6日夜訪高曉松,進行了一場主題為「2018年,中國公司在好萊塢的機會」的獨家對話。這場長達3個小時的「曉松式談話」,不再拘泥於一人一事、一城一池,而是涉及音樂、影視、資本、技術、政策及好萊塢與東亞文化,視野極為高遠宏闊。由於信息量巨大,我們根據談話主題進行了深度編輯,並分期發出。
2015年2月27日奧巴馬政府通過的網路中立規定,在特朗普時代遭到戲劇性顛覆,2017年12月14日,這個規定被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投票正式廢除。網路中立規定廢除和反行業壟斷法的式微,不僅影響美國科技互聯網行業,也將使以好萊塢為代表的文娛產業,將面臨資本、技術和商業模式的深刻變革——電信運營商將手伸向內容,區塊鏈將顛覆內容分發邏輯,產業資本面臨大洗牌。

好萊塢的娛樂產業,今年開始面臨大變革。
一個是法律上的一些根本性的改變,網路中立法(網路中立原則,Net Neutrality)廢除,反行業壟斷法基本上已經在文娛行業也已經不起作用了。

「網路中立原則」的主要內涵是:網路運營商必須同等對待來自各方的所有內容。2014年奧巴馬政府提出的「網路中立五大原則」是:禁止運營商封鎖網站、禁止減慢載入速度、禁止為加速額外付費、必須增強服務數據透明度、監管無寬頻的無線網路。
網路中立法的廢除導致運營商的權力空前的大起來,這相當於高速公路私有化。高速公路原來必須敞開給所有人公平用,未來假如他把其中兩條車道給Uber專用,其他人就在旁邊擠去吧。沒有網路中立法,我想加持誰加持誰,我想限誰流限誰流,我可以讓亞馬遜只有5K,下載一張照片就很久。

當地時間2017年12月14日,美國華盛頓,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周四投票廢除了奧巴馬時代的「網路中立」(Net Neutrality)原則。 視覺中國
這兩部法的改變,會讓整個行業有很大的變化。
首先,廢除網路中立法會導致整個電信行業大變革,
內容產業將成網路運營商的下一道菜
網路中立法廢除后,網路運營商原有均勢將被打破,搶用戶將不再靠送手機,而是附贈娛樂內容。
大型電信運營商在行動,其它大巨頭也不會坐以待斃,像谷歌、亞馬遜這種級別的公司,想做全國覆蓋的Wi-Fi很容易。谷歌有過很多次方案,飛艇、氣球、無人機等等,原來不做的一個原因是因為有網路中立法,現在如果你要跟我來勁,我還就做一個。因為數據是最重要的,如果我做出一個網路來,而且是免費的,那你AT&T、Comcast還就真出事了。
所以這是雙刃劍,一方面大的電信運營商擁有了強大的權力,一方面他還得防著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還得防著像谷歌、亞馬遜這樣的公司來做覆蓋全國的Wi-Fi。

電信運營商一定會進入娛樂業。因為現在中美電信運營商的人口紅利都沒了,再邊遠的山區也用上了。不像過去,大家不用那麼血腥競爭,因為那時候還有好多人沒用上呢,人口紅利沒有以後,電信運營商就得面對面競爭。因為人口紅利沒有了,未來競爭中,我得從你手裡搶用戶,得從Verizon搶到AT&T來,得從移動搶到聯通去。
怎麼搶呢?原來最傻的模式就是送手機,你簽我兩年合約,我送你手機,國內也這樣,美國早就這樣了。可是這手機不是壁壘,你送一個我能送倆,你不能送仨吧,我捆一腰手機?
什麼東西是我有你沒有的?其實就是內容壁壘,內容才能做到我有你沒有。
你如果簽了AT&T,兩年合約,用我的AT&T手機服務,我讓你免費聽兩年音樂,這總可以吧。按照現在的價錢,月費年費價錢,不管是Spotify價錢也好,還是蘋果音樂的價錢也好,平均下來差不多都是一個月7美元到8美元之間,一年也就是八九十美元,現在兩年讓你白聽音樂,也就是免去大約180美元,比送一個手機還便宜,蘋果裸機怎麼著也得399美元吧,那何樂而不為呢?
而且電信運營商原來是flat fee(固定費率),你一個月就發一封郵件,也得交這麼多帶寬費。但他們從一兩年前就開始改造系統,就為了等待這一天。改造了整個系統以後,他可以做到像用電一樣,你們家有仨微波爐,你就用得多;你們家就一燈泡,你就用得少,你交錢也交得少;你們家全關了,就不交錢。它就會有類似頭等艙服務,或者獲取長途電話服務那種,叫「帶寬捆綁內容」。
這個是很厲害的殺手鐧,帶寬捆綁內容導致一種非常強勢的服務,大家都管它叫smart contract(智能合約),就是說如果你有對內容的特彆強的需求,而且帶寬我會臨時給你更寬。比如說禮拜四晚上,你要看一個那樣的戲,高清的VR的,我就給你更寬的帶寬。
你看為什麼AT&T要買時代華納,Comcast擁有環球NBC?都是為這個做準備。
音樂可能是運營商的第一站
版權屬性決定音樂最有可能成為電信運營商首先下手的目標。而且一旦運營商入場,原有的音樂播放器公司的體量都將相形見絀。
手機運營商切入內容,最直接最快的就是音樂。
因為音樂它是全版權的競爭,一旦他把版權都拿來了,對手就沒東西了。它不像影視,我拿100個電影,你拿100個電影,音樂不一樣,音樂是高頻伴隨性消費,用戶需要全版權,沒有說我有一半版權,你有一半版權,這樣傷害用戶。
電信運營商的這個付費用戶,那是互聯網平台不能比擬的。互聯網音樂平台現在是租內容,買用戶,不管是QQ音樂也好,還是Spotify也好,還是蝦米也好,都是我得花錢租內容,一年多少錢,然後再去吸引付費用戶,電信運營商是直接帶著付費用戶去。
去年,這個數還沒出來,但是我猜中國的幾大運營商還能有兩三百億的所謂的數字音樂收入,這個其中一大塊實際上是人家沒退訂的彩鈴服務,一個月5元錢,你退訂了嗎?你根本就不知道。彩鈴還是當年那點歌,但是就這收入就有百億級之多。
百億級之多什麼概念呢?如果電信運營商願意砸音樂版權,所謂的互聯網音樂播放器是根本沒有能力競爭的。

互聯網平台的競爭已經把唱片公司的版權價格抬到不能想象的地步,比如說去年我們幾家爭奪環球,就漲了幾倍價錢。到這地步,即使像阿里、騰訊這樣級別的公司,都感覺很吃力。可是在我們大家都覺得壓力巨大,很難承受的情況下,電信運營商他從彩鈴那點收入,隨便拿一點就給你們全掃了。因為運營商是百億級的錢,互聯網音樂播放器也就是十億級的。即便這樣,大家壓力都已經很大,因為十億級也沒收入——音樂播放器上有多少付費用戶?
所以我覺得一個重大的趨勢是手機運營商一定會進入到內容領域,現在的大規模的收購也是在向這方向走。而進入內容領域最容易操作的、最立竿見影能見效的就是音樂。當他們進入到版權價格競爭的時候,內容公司就笑開了花,因為又來一大傢伙來掃版權來了,那就大家開價吧,誰也爭不過他們。
這導致現有的音樂播放器都面臨很大的壓力。現在所有的音樂播放器都不盈利(有的友商說他盈利,那不是簡單的播放器的盈利)。因為單憑播放器是明顯不行,因為只要你能掙1元錢,版權方給你抬到2元,你永遠也無法盈利。
但不管是電信運營商的播放器,還是互聯網平台的播放器,都不能真的給音樂增值。
你不能把壞歌變成好聽的歌,也不能自然生產出一堆歌來。你不是一個真正的平台,而只是一個渠道而已。平台是能生產的,有生命力的,有機的才叫平台,無機的不叫平台,叫渠道。渠道的價值是很低很低的,就相當於唱片店。
在這種情況下,播放器的利潤一定會被版權方吃走。如果能掙錢,版權方就給你漲價。音樂還不像影視,像Netflix拼了去自製,因為影視有一部分內容就可以,音樂你就算去自製,一年能產生1000張唱片嗎?即使你產了1000張唱片,只佔了幾百萬首歌里所謂的全版權的極小的一個比例,你還是要去租大部分版權,不然的話,別的沒有,靠自製的1000張唱片就去服務你的音樂播放器聽眾,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所以,這是一個大趨勢,這個一定會大家造成巨大的壓力。
音樂產業的「區塊鏈革命」
運營商的入場不是最可怕的,新的「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分發模式,將直接威脅到傳統的中心化播放器,有可能推動大量新的分發應用興起。
版權和成本壓力,互聯網平台還能有一些辦法應對,比如說對用戶的熟悉度,它的整個的演算法,推薦系統。當然,電信運營商也不差這個,他要想弄也能弄。但是另一個強勢打擊播放平台的,是區塊鏈技術。
所謂的區塊鏈技術就是就是一套規則,比特幣就是一套規則,制定了一套大家都同意的規則就可以做起來了。大家都同意的一套版權合約。可以預見未來的新版權越來越多地進入到用區塊鏈的方式分發,最後倒逼幾大唱片公司。有一些大明星像Taylor Swift,肯定第一個跳出來說,我要在這弄了,我不跟你們300萬首歌一塊授權去。
全球最好的媒體高科技的實驗室之一是MIT的Media Lab媒體實驗室,他們已經和美國最好的音樂學院伯克利音樂學院,聯合做了一個音樂區塊鏈應用的大項目,能做到去中心化分發內容。這個項目,三大唱片公司、英特爾、Spotify、Netflix都參與了,我去開了幾次會,並且看到了演示,非常非常厲害。它2017年十月份已經開始試運行,今年就會投入使用。
只是推出來以後,先開始肯定應用到新版權上,因為原有版權還是掌握在幾大唱片公司手裡,他說不用,那就只有新版權,版權量肯定是小的。原有版權上千萬首歌不可能直接就放區塊鏈上,也不敢。因為一旦放上去,1000多萬首歌里有900多萬首就直接沉底,沒有人聽,也沒法被人看見了。
原來的音樂是要通過三級大型的平台才能觸達用戶。用戶的錢回到作者演唱者手裡,還要通過這三級,一級就是叫publishing,就是詞曲版權代理方;一級叫Label,就是唱片公司,是錄音版權方;然後再授予給Spotify這些音樂平台再去分發。然後這錢回到作者手裡的時候,這麼多平台成本都要承擔進去。

區塊鏈技術可以直接做到點對點,一首歌的版權方可以直接分發這一首歌的版權,而所有的人都可以點對點收聽。換句話說,AI技術上來以後,原來平台的所謂的演算法已經不太重要了,AI更了解你喜歡聽什麼歌,而不是靠平台積累你的數據。
這事就很可怕。因為區塊鏈不會導致那種連帶性的流量,大量的歌曲在未來就會通過區塊鏈的技術,直接分發到消費者手中。而消費者付的錢直接就回到了創作者手裡,去掉了中間三個大環節,這個對作者的吸引力是巨大的,而且最關鍵的是透明。
目前這三個平台都不透明,給作者,賞你多少就是多少,你沒辦法透明化。它的整個付費模式是「保底分成模式」。保底分成模式導致保底費很高很高,導致中間有一大塊所謂的利潤沒有辦法分到作者手裡。等於唱片公司獲得了這個超額利潤,唱片公司以百萬級的歌打包的方式授權,實際上也沒有一個聽眾能聽100萬首歌。
全世界除了樂評人大概能聽個5萬首歌,我猜,全世界最大的樂評人,我猜他不會手裡有3萬張專輯,就是30萬首歌,他也不會真去聽30萬首歌。大部分的聽眾一生可能聽不超過1萬首歌。當你只需要聽1萬首以下的歌的時候,那些拿幾百萬首歌捆綁著去授權的,其實大部分是濫竽充數,意義價值都不大了。
區塊鏈技術上來以後,金曲會獲得比原來高得多的收入,因為它不混在那一大撥里了。而濫竽充數的,所謂的過去唱片公司叫B面的歌,那些便宜作者寫的充數的B面的歌就迅速喪失價值,因為區塊鏈邏輯下,歌曲都是一首一首的模式。
現在音樂的應用基本上就是聽,你在中心平台上聽了這歌,要不要再聽那個歌,是有這樣的「推送」。區塊鏈就是一首一首,你來抓取,我來推,沒有辦法給你一個首頁。
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音樂的應用會爆炸式的成長。
我在MIT實驗室里看到,大批的年輕人團隊做的音樂新的應用,遊戲式的應用,remix式的應用,cover式的應用,有很多很多這些應用,以前他們沒辦法把這些應用商用化,因為他拿不到版權。不管怎麼應用,你也得有原始版權吧。但是原始版權掌握在那些工作方式低端落後的老牌公司手裡,你一個年輕創業團隊去要300首歌,唱片公司的人根本不理你,要不然300萬首,那誰買得起呀,300首?人說我們部門沒人能處理這事。

區塊鏈上來以後,就會自動地在區塊鏈的基礎上做到自動授權。你可以有300首、500首、1000首歌的授權,可以用在你的新應用上。這樣極大地促進了音樂新的應用創意。
我們現在只在聽的程度上,粉絲除了寫評論跟投票,實際上並沒有更多的可為偶像乾的事。但是區塊鏈應用后,那些好玩的應用就會多起來。我在那個實驗室里看到,他們一天就展示了十幾個年輕創業公司的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新音樂應用,而且會讓粉絲覺得很好玩。
但這個區塊鏈技術上來以後,對中心音樂平台會有巨大的傷害,也包括我們在內。因為它不依賴中心平台,而且一首歌版權是公開透明的,它的收入,一首歌版權可能分成100萬份,最後有可能一首歌有100萬個人同時擁有這個版權。而區塊鏈技術可以做到瞬間就把一首歌在每個消費者那裡收入分成100萬份,給到每個人手裡。所以這樣的話就會導致金曲的版權價值超值,就相當於比特幣一樣。
比特幣為什麼漲,因為大家要買。大金曲也是,大家說這東西掙錢,那我也買點,最後我買百萬分之一版權,大家在交易中間它就會漲起來。未來金曲會有比現在高得多的收入,而且是溢價的收入,有點像比特幣。
這是分發端兩個大的改變。另一個大的改變,行業壟斷法的式微,會導致整個音樂上游環節重新整合。
音樂上游產業的「大併購時代」將至
反行業壟斷法的式微,直接打破好萊塢式的藝人經紀、包裝推廣模式,全面走向「360度全約」模式的好萊塢藝人產業,將引發一系列上游公司的大併購。
原來好萊塢特羨慕日韓模式。日韓模式是打包模式,我簽了你,我養你,我有全約,360度全約。就是360度合約都在我手裡,我當然願意投錢捧你了,我願意投錢捧吳亦凡,捧張藝興,因為投再多錢,收入也是我的。
但是歐美因為原來有反行業壟斷法,它縱向分得特別開。一個藝人唱片音樂可能簽在環球,演出音樂約在Live Nation,其它的商務在CAA,導致沒有人願意出錢捧藝人。
因為唱片公司說我砸錢宣傳你,我只掙那唱片的錢,演出不歸我,等於Live Nation賺了——不行,我只做你發唱片之前那倆月,你不發唱片的時候跟我沒關係;Live Nation也說我幹嘛砸錢捧你啊,捧完了,唱片掙的錢不歸我,商務掙的錢不歸我,只有演出歸我。那好,只有演出之前的那一個禮拜,在某個城市,我幫你宣一宣,我賣點票,剩下的事我就不管了。
這是好萊塢模式,這種模式難以成批量地生產年輕的藝人和明星。
但現在這個法失效后,會進入一輪激烈的大併購。我在好萊塢參與了很多第一線大併購謀划,現在正在醞釀中,最終目的就是「我要簽你全約了」。因為大家都知道,全約才是真正的價值所在。如果不是全約的模式,實際上是藝人在雇傭大家,就是藝人雇傭你幫我發行唱片,雇你做個演出,實際上這樣誰都掙不了錢,大家都只掙那保姆錢以及分發時打包授權那點錢。
演出公司說我買唱片公司,我要藝人全約。唱片公司說,我買演出公司,我要藝人全約。好萊塢的全約時代就要來了,會導致一輪很大規模的併購。當然不是唱片公司之間的,唱片公司之間已經沒法併購了,因為太高度集中,誰並誰都觸犯反壟斷法(就是橫向的反壟斷法)。EMI賣的時候就已經拆分了,因為它太大了。但以後會出現有人要把EMI買出來,有人要把Live Nation買進去,或Live nation要去買一些唱片公司,BMG會從版權公司進入到唱片行業……
現在環球音樂是私有化公司,但已經在摩根斯坦利年底的所謂的客戶大會上報出來400億美元的估值,索尼音樂現在報220億美元,要知道三年前索尼音樂可能是50億美元。華納音樂估計怎麼也得一百六七十億美元。這已經太嚇人了。Live nation也想簽全約,也想買唱片公司,買不起三大,他有mini major(大的獨立唱片公司),唱片業的獨立唱片公司佔到全球市場的36%~38%。
音樂行業會發生這麼三個大的變化,也是中國資本進入的大好時機。因為這種大的變化,你無論是進入囤積版權,版權價值明顯要大漲,如果運營商入場,哪怕你進入最笨的,你就囤積版權,就是以最重的方式進入,或者是你切進運營,走輕的路線。
這是這兩三年我看到的、音樂行業很快要出現的三個變化。這次網路中立法一廢除,我的郵箱都爆了。無數的好萊塢同行發來郵件說「Your vision was 2 years ahead」,因為我當時就一直講運營商會入場,人家都說那有網路中立法,他不能幹這事,他整這幹嘛呀——現在網路中立法果然廢除了。
網路中立法廢除,反行業壟斷法的式微,大家都進入全約時代,必然會連續發生大併購。發生大併購的時候,就是外部資本的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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