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事故案審理,檢方要求判處東電前高管5年監禁
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圍繞2011年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漏事故,當地時間26號,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又一次進行了公開審理。檢方要求對時任東京電力公司前董事長的勝俁恆久等三名被告以“過失致死傷罪”判處5年監禁。
當天,檢方指定律師指出,東京電力公司在2011年3月的核泄漏事故發生前曾作出評估,預測到核電站有可能因為海嘯導致浸水發生事故。但當地震發生時,3名被告,東電前董事長勝俁恆久、負責東電核電業務的前副社長武藤榮,以及負責東電與政府聯絡的前副社長武黑一郎,沒有採取必要措施,導致核電站發生爆炸和泄漏事故,致使44人死亡,認為3人負有重大責任。而3名被告均否認對核事故負有責任,主張無罪。
據悉,此案預計將在明年春季作出判決。
2011年3月11號發生的東日本大地震引發強烈海嘯。由東電公司運營的福島第一核電站因海水灌入導致斷電,並引發災難性核泄漏,福島至今仍有不少民眾處於“避難狀態”。2016年2月,日本東京檢方以涉嫌過失致死傷罪,向東京地方法院起訴了這3名被告。2017年6月,東京地方法院進行首次公審,至今已經開庭3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