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嚴查投資移民 這八國的「公民身份」沒那麼好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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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歐盟司法事務委員薇拉·堯羅娃(Vera Jourova)在接受英國《金融時報》採訪時表示,歐盟將對8個成員國的“出售公民身份”(citizenship for sale)計劃加強審查,這是布魯塞爾方面打擊洗錢和腐敗的系列行動的一部分。
這8個國家分別是:奧地利、塞普勒斯、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葡萄牙和希臘。這類計劃的基本思路是“投資換國籍”:申請人對該國的地產或債券作出一定數額的投資,便能獲准在歐盟境內各國居住、工作,並在申根區內自由旅行。
起源
資本社會的高度發展和私人財富的迅速積累,滋長了富人對全球流動性的需求。但在2001年的9·11事件之後,出於對恐怖襲擊的防範,各國都在增加國際性旅行的障礙———繁複的安檢,或是基於護照的審查。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富人們對此感到不滿,並找到了通過投資他國獲得國籍、以減少旅行障礙的方法。這些接受投資的國家通常擁有非常便利的護照,與多國實行免簽政策。根據IMF的統計,目前這類國家主要分佈在歐洲和加勒比海地帶。
投資換國籍的做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加勒比島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在1984年時就已經出現類似的項目。目前在歐洲,超過半數的歐盟成員國擁有一定程度的投資移民計劃,但嚴苛程度有所不同。除去上述列出的八個國家,法國、荷蘭、愛爾蘭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向投資移民敞開大門。
對這些國家來說,這也是一種為本國發展注資的便捷手段,特別是當本國經濟體量比較小的時候。根據IMF的數據,在葡萄牙,“黃金移民”簽證帶來的收入佔據了外國直接投資的13%(2014年);在馬爾他,投資移民帶來的收入對稅收的貢獻高達40%(2014年)。

方案
根據歐盟法律,成員國可以自由設定其公民身份標準。但堯羅娃在採訪中也表示:“只要存在疑問,一個人就不該獲得公民待遇。我們無權禁止此類行為,但我們有義務在謹慎行事方面對成員國提出高要求。它們是在替整個歐洲授予公民身份。”
一個可能的措施是,由歐盟委員會出台細則,要求成員國對申請人的財富來源展開充分的盡職調查,或是提高申請門檻。根據《金融時報》的報道,歐盟委員會將在秋季發布一份關於當前投資移民狀況的報告,該報告是同歐洲央行、歐洲銀行管理局展開的一系列反洗錢行動的一部分,其目的是強化反非法資金規定。
此前據《紐約時報》報道,馬爾他政府就曾迫於民眾和反對派的壓力修改投資移民的准入門檻。馬爾他在2013年首次推出公民身份計劃,申請人只要願意支付120萬歐元就可獲得護照,甚至不必在馬爾他居住。後來為了安撫議會和反對派,政府提高了門檻,設定了嚴格的盡職調查標準,提高費用,並設立居住要求。目前的標準是,除了向政府繳納65萬歐元的費用,申請者還必須投資15萬歐元的政府公債,購買不低於35萬歐元的地產或租賃年租金不低於1.6萬歐元的地產——所有這些必須至少持有五年。
爭議
與此同時,“投資換國籍”的做法也帶來許多爭議。
首先是對本地經濟發展的擔憂,大量外資投入房地產,可能會導致本地房價虛高。投資期間雖然可以讓經濟暫時繁榮,但此類投資項目高度依賴政策穩定,一旦政策有變、投資停止,資金的短缺可能會導致小國經濟的急速下滑。
更嚴重的指控還包括它可能滋生的經濟犯罪。已有數起由投資移民身份掩護的跨國洗錢案正在接受調查,其中較引人注目的是擁有馬爾他籍的俄羅斯富豪。這類跨國犯罪往往數額巨大、難以追蹤。
爭議也還包括對於“公民”理念的討論。《衛報》此前曾指出,這類計劃實際上是在向全球食物鏈頂端的人群出售公民權。公民身份是否可以被出售?一國政府是否有權對它進行出售?這是否加劇了全球性的不平等?對這些問題的否定回答,讓這類計劃在不少國家都遇到了執行上的阻力。
(界面駐歐記者王磬發自荷蘭阿姆斯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