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奧巴馬有活幹了 最大牌陪審員每天能拿17美元

來源:視覺中國
當陪審員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美國總統也不例外。
最近,已卸任大半年的奧巴馬就收到了伊利諾伊州庫克縣地區法院通知,傳召他下個月出任陪審員。
隨後奧巴馬通過代表明確回復,會以美利堅公民和庫克縣(奧巴馬此前生活的芝加哥所屬地)居民的身份履行責任。
另外,鑒於他的前總統的身份,法庭將作出充分的保安安排。
庫克縣首席法官埃文斯(Tim Evans)稱,暫時不透露奧巴馬屆時將參與刑事案審訊還是民事訴訟聆訊,以及出席和報到的具體法庭。
另外,奧巴馬出任陪審員期間,每天可獲17.25美元(約合人民幣115元)的津貼。相比之下,沒有公職在身的他在華爾街的一場演講收費就高達40萬美元。

奧巴馬曾於2010年被庫克縣法庭傳召出任陪審員,但他當時因需準備首份國情咨文而無法抽身,最終並未擔任陪審員。
在正式涉足政壇前,奧巴馬一直在與法律事務打交道。1991年,他從哈佛法學院畢業,自第二年到2004年一直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埃文斯稱,很歡迎這麼專業的陪審員參與。
《芝加哥論壇報》的報道指出,庫克縣的陪審團還出現過其他的名人,如脫口秀主持人奧普拉。
2004年,奧普拉和另外11名陪審員出席了一個謀殺案的庭審,被告被判有罪。事後她回憶稱,那是她經歷過的最悲傷的事件。
美國各州的陪審團成員從6人到12人不等,只要是案發地法院的轄區之內,年滿18歲以上的公民都有當陪審員的資格。
挑選程序比較繁瑣。初選陪審團時,法官為了公正,使組建的陪審團能夠真正代表最普遍意義上的人民,他的選擇會從選舉站的投票名單或者電話號碼本上隨機選擇。
這些陪審員候選人還要接受辯方律師和檢方的審查,他們對陪審員候選人都有否決權。
1957年的黑白電影《十二怒漢》反映正是這種制度。
而事實上,奧巴馬目前只是被法官挑中的一名陪審員候選人,最終是否出庭現在還不能打包票。
Aaron Katz是一名職業的白領犯罪辯護律師。他說同行們一般不希望那些知名度高的陪審員參與,通常他們的個人影響力太強,不確定性太大。
但Katz不這麼看,他認為,“假如我對案子有足夠的信心,會傾向於需要像奧巴馬這樣的陪審員。我的辯護詞會有針對性地為他而準備,再通過他去影響整個陪審團。”
奧巴馬並非第一個離開白宮后被召喚當陪審員的前總統。
2015年8月,小布希在卸任6年後收到了德州達拉斯法庭的傳召,要求他擔任陪審員。他最終沒上庭,但和其他陪審員候選人自拍了一張,上傳到社交網路。
2003年3月,柯林頓成為紐約曼哈頓聯邦法庭一樁刑事案件的陪審團候選人,但最終也沒被選上。
奧巴馬的副總統拜登也曾在2011年1月被傳喚,但一樣沒被選上。
就連司法系統內的工作人員也是潛在人選。
2015年4月,聯邦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G. Roberts Jr.)成為馬里蘭州蒙哥馬利郡一個民事案件的陪審員。他在登記表上沒有說明職業,只是填寫了幾名擔任公職的親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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