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11月18日,樂創文娛作為《影》的出品方之一,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一則聲明,回應此前中央音樂學院教師、作曲家董穎達針對其參與創作張藝謀導演作品《影》卻沒有得到署名的問題。

在聲明中,樂創文娛表示,作曲家董穎達確實與其他20多名音樂家一起參與了《影》的配樂創作,但由於“配樂與出品方、導演的創作理念未能達成一致”,故該方案並沒有被採用,出品方再找到影片後來的署名音樂人吳立群(撈仔本名)進行創作。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樂創文娛的聲明

樂創文娛認為,在最後的成片中,已經為董穎達進行了“前期作曲”的署名,這一方式是“符合各方協議約定,合理合法”。在最後還表示,樂創文娛在董穎達提出署名權主張后,一直在進行積極溝通,董穎達起訴后,作為出品方樂創文娛也將配合鑒定和調查。

在11月17日金馬獎頒獎當天,董穎達通過自媒體發布一則文章《我們拒絕做<影>的影子:對近期<影>配樂事件的公開回應》。在文中,她詳細闡述了自己是如何與《影》的主創團隊進行聯繫並達成合作的情況,以及因為出品方希望在配樂中加入商業元素后更換配樂團隊,導致他們在最後沒有得到應有的署名的問題。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董穎達發布的針對《影》與樂創文娛的文章

董穎達在文中稱,她和團隊於2017年2月接受張藝謀導演團隊的委託,開始對《影》進行配樂創作,7月底完成全部跟組創作,並在10月下旬完成柏林電影節選片所用的配樂混音。雙方在11月正式簽署合同,出品方也表示會再請一名音樂人進行創作,“添加一些商業元素”。在2018年9月,董穎達發現自己和團隊並沒有在影片預告片中獲得署名。

其核心的糾紛,是董穎達不同意影片出品方所說的“因為影片公映版里沒有用我們團隊的音樂,所以不能給團隊署名”。她認為,“只要用了原創音樂,哪怕是一條,一個主題,甚至幾個音……就必須署名,這是對原創知識產權的尊重”。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片中鄧超、孫儷等演員都在拍攝中進行實際的彈奏

讓董穎達最終選擇對簿公堂的原因,在於她本以為可能上映后的版本確實與她和團隊所做的版本完全不同,但在《影》9月30日上映后,她發現“‘小艾彈瑟’和我的‘小艾斷手’音樂完全一樣”,而且“整個影片配樂從旋律,和聲,音樂風格和樂器的使用等等……與我們的版本極度相似甚至相同”。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董穎達保存的一部分證據

在文中,董穎達提供了非常多的創作期間的影像資料證據,從一定程度上能夠證明她為《影》進行創作時的種種工作。在11月16日,東城區人民法院已經發布通知,正式受理該案件。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

作為《影》的署名作曲者,11月19日下午,吳立群(撈仔)在其個人認證微博上,也發表了一篇來自其工作室的《聲明函》,反駁了董穎達的幾個觀點。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其一,他是因為《影》希望“更換作曲者”才加入並帶領團隊進行配樂。其二,他直到創作完成,都沒有聽過董穎達在之前創作的曲子,並從專業的角度指出雙方在搭配樂器上的不同,認為二人“創作思路截然不同”。同時,因為影片的拍攝畫面已經完成,從作曲的角度來說,只能通過畫面和當時的時代背景、導演要求進行創作,相對受限,“有一定的類似不可避免”。

《影》配樂引發署名爭議 董穎達與樂視撈仔雙方各執一詞
撈仔聲明全文

在最後,撈仔要求董穎達“停止散布不實言論,並公開道歉”,表示將在未來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名譽權。目前,董穎達尚未就該聲明作出回應。

You may also like...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