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美留學生遇害案嫌犯被判搶劫罪 法官判決引質疑

圖為艾薩克(左)和米切爾。來源:海外網
當地時間8月16日下午,在美國紐約州雪城涉嫌搶劫殺害中國留學生袁曉鵬(Xiaopeng Yuan,音譯)的嫌犯米切爾(Ninimbe Mitchell)被判搶劫罪,但逃脫了謀殺罪的判定。無論是檢察官還是辯護方都無法理解法官的判決。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20歲的米切爾將因為搶劫罪將面臨最多25年的有期徒刑。如果米切爾也被判處謀殺罪,他將面臨25年徒刑乃至無期徒刑。
現在,無論是檢察官還是辯護方都無法理解法官的判決,因為自相矛盾。辯護律師凱瑞(Paul Carey)詢問法官為什麼確定米切爾犯有搶劫罪,而不是謀殺罪。
法官布里特尼(John Brunetti)拒絕回答這個問題。同樣,檢察官菲茲帕里克(William Fitzpatrick)也無法解釋法官奇怪的判決。
為什麼判決會引起質疑?報道稱,因為在現行法律下,如果嫌犯因為搶劫而致人死亡,那麼他將被判謀殺罪。
15日,這位法官判處這起案件的另一嫌犯艾薩克(Cameron Isaac)一級謀殺。法官發現艾薩克在搶劫中殺死了袁曉鵬。

艾薩克在搶劫過程中開槍射擊袁曉鵬背部,導致袁曉鵬死亡。而此時米切爾還在附近的車中等待,準備在犯案后帶著艾薩克逃走。
菲茲帕里克認為米切爾參與了搶劫案,他應該被判謀殺罪。而凱瑞則稱他的當事人並不知道艾薩克要搶劫被害人,更不要說殺人了。
在判決時,法官認為米切爾知道艾薩克要搶劫,但是他沒有犯謀殺罪。
凱瑞認為法官的判決是瘋狂的,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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