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署名保衛戰:被欺凌與被侮辱者激戰潛規則
文 | 楊雨晨
11月1日晚10點,《路從今夜白》開播,編劇王黎和張柳各自守在電視機前,等待一個“結果”。
幾十秒片頭播完,和預料的一樣,沒有她倆的名字。“那應該是在片尾。”張柳想。
可片尾的演職員表“咻”地一下就過去了,什麼也看不清。兩人只能守到零點,等視頻網站更新后,一看究竟。
果然,片尾編劇一欄下面還有一行,寫著“聯合編劇:王黎 張柳”。

“感覺自己被羞辱了。”王黎和張柳對刺蝟公社(ID:ciweigongshe)說。

難熬的9天
這件讓她們感到“羞辱”的事,始於10月24日。
當天,兩人被告知其參與劇本創作9個多月的電視劇《路從今夜白》,沒有編劇署名。而這部劇將於一周后登陸湖南衛視青春進行時劇場。

突如其來的消息搞得王黎、張柳措手不及,作為最早接觸這一項目的兩位編劇,創作過程如何“扎心”暫且不談,但兩人共完成12集劇本(該劇共26集劇本,兩人各自完成6集)不僅有文本存檔,還有銀行打款的流水賬單為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完成一集付一集酬勞),這樣的結果讓人實在難以接受。
她們立馬找到相關負責人詢問具體情況,對方回復需要再和製片人唐飛君說,讓她們等一天消息。
可第二天結果依舊沒變。抱著再溝通試試的心態,張柳撥通了唐飛君的電話,談了一個多小時,對方堅持“已成定局,沒有可能改變”,結束了溝通。
該劇製片人唐飛君是兩人能接觸到對方的最後一層關係,他的拒絕,關上了王黎和張柳與對方的溝通大門。
劇集播出在即,同為獨立編劇、資歷尚淺的兩人面臨一個選擇,是忍還是維權。思慮再三,她們決定將此事在微博上曝光,同時付諸法律途徑。
26日,王黎、張柳先後在微博發聲,引起了一定的關注。
接著,《路從今夜白》劇本組織創作負責方——上海鶩影影視文化工作室發出聲明(目前該聲明已被刪除),認為王黎等人創作部分在成片中“採納量甚少”,並提到根據雙方簽署合同,其“有權決定合作方的署名方式”,將“對王黎等以‘文學助理’的名義在連續劇片頭進行署名,並無任何損害其‘署名權’之行為”。

採納量甚少這一點,兩人不認同。一來,這部劇是邊寫劇本邊拍,“有些劇本甚至寫完就拍了”,即便有所改動也不至於面目全非;二來,王、張二人分別收到了甲方支付的6集劇本創作費。
“如果不認可我們的編劇身份,不認可劇本,付錢幹什麼?”張柳十分不解。
而聲明中提及的合同相關條款,她倆說,的確是她倆之前未發現的“漏洞”。看著是《劇本委託創作合同》,加上這活兒又是朋友介紹的,兩人都很放心,沒有逐字逐句細究。
但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第一項中“乙方(創作者)有權在作品上署名,署名方式由甲方確定”,未進一步細化為“編劇署名”。

對於“文學助理”這個身份,王黎和張柳不能苟同。就在兩人決定給製片方發律師函時,27日中午,對方主動來了電話,稱他們開會決定將兩人的編劇署名加回去,但只能加在片尾,希望雙方能就此簽訂一份協議。
王黎反問對方:“既然能放在片尾,為何不能一起加在片頭?“對方回復,片頭編劇只能加三個人的名字。她追問這是什麼道理,對方說大家都在等她倆的回復。之後王黎再度嘗試與對方溝通商量,希望好好解決,但她倆說,對方只是反問一句“你們所謂的解決之道是什麼呢”,就再無回應。
直到30日,《路從今夜白》出品方之一的年輪映畫傳媒在微博中發出聲明,大致內容和之前那份基本一樣。不過,此前的“‘文學助理’署名”被替換成了“合理的署名方式”。

兩天後,電視劇開播,聲明中“合理的署名方式”揭開面紗,即在片尾給王黎、張柳聯合編劇的署名。
“真做得出來。”張柳有些無奈地說道。
帶上了“編劇”二字,對方在法律上確已不構成侵權,可片頭三位編劇,片尾五位編劇的特殊署名方式在業內恐怕也不多見。
11月2日,刺蝟公社就此次事向年輪映畫傳媒相關負責人詢問具體情況,對方稱官方已做出回復,就不多做說明了。當再次向其求證具體署名方式時,對方回:“我們劇已經開播了~請多多關注啊。”
名字而已,有那麼重要嗎?
自微博發聲以來,王黎和張柳得到了很多編劇圈同行和前輩的支持與建議,不過,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她們“太作,不會做人”;“小題大做”;“都拿到錢了,名字放哪有那麼重要嗎”······
首先,對於內容創作者來說,不論其創作的是文學、音樂,還是戲劇、遊戲,自己付出心血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這屬於作者的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另,編劇署名,真的只是把名字放在哪那麼簡單嗎?
先來看看業內對編劇的大致分類:

編劇孫鐸(代表作張紀中版《天龍八部》、《雪山飛狐》等)告訴刺蝟公社,這每檔之間是質的區別的。“最起碼我看到你有作品署名了,我就知道你和另外兩檔截然不同。而且萬一這部作品爆了呢,萬一它再得個獎呢?”
除了收穫名,在利方面每檔間也有很大區別。如果編劇有署名作品上了衛視,或收視率不錯,或得過獎,之後接活的價格會更高。
編劇是一個吃輩份、吃資歷、吃作品的行當,但想要成功遇見一部署名作品,並且其能順利播出,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的《關於2016年第四季度暨全年全國國產電視劇發行許可情況的通告》顯示,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備案劇總部數為1218部,而2016年全國各電視劇製作機構生產完成並獲准發行的國產電視劇330部,佔比不到30%。

大量的電視劇拍攝完成後多年才得以播出:由高以翔、焦俊艷主演的電視劇《遇見王瀝川》從開機到播出歷時近四年,而明道、劉詩詩主演的《天使的幸福》2012年出品,今年5月才上線芒果TV······
這些電視劇還算幸運,終是熬到和觀眾見面。還有許多電視劇至今仍未找到播出平台,有的甚至直接夭折在劇本階段,編劇的所有付出也一併打水漂。
“如果我寫的作品拍出來的有20部,那我一輩子一定寫了有200部。”孫鐸說。
所以,署名作品能否順利播出對編劇們而言,不確定性太大。有的人很幸運,入行沒多久就有了播出作品,有的則一直在等著。他們無法預料這一機會何時來臨,但如果來了必然要抓牢。
姬晨算是不太幸運的一個。
自2010年開始做編劇,7年間他參與了20多個項目,除了一部沒有署名的作品已播出外,其他作品均因各種原因沒能播出。期間他也做過一些欄目劇、微電影、情景劇等,但這些和電視劇、院線電影比起來沒什麼分量。
“署名是編劇的一道坎,就像鯉魚躍龍門一樣。跨過去了,今後的路就好走多了,跨不過去,就只能苦熬機會。”姬晨說。
而他距離跨過這道坎終於只差一步。有其署名的兩部作品,計劃於明年播出。
“能堅持下來真的是真愛。”姬晨回想起2014年參與創作的一個項目,耗時兩年半完成了大綱、分集梗概、35集劇本后,項目便沒消息了,剩下35集稿費未結算。
他多次詢問對方,得到的答覆都是“項目正在運作中,等消息吧”。都等這麼久了,多半是黃了,他也不再抱有希望。

據姬晨所知,編劇被侵權的例子,業內並不少見。當然,並非每次都是資方問題,更多的是項目在實際運作中拍不了、賣不掉,黃了。對方也沒錢支付,編劇只能被動承受這個結果。
孫鐸也坦言,現在踏踏實實走出來了的編劇,沒有一個沒遇到過侵權的。但當時大多都會選擇不出聲,一來選擇打官司,牽扯的精力、財力不可估量;二來自己還要在這行干呢,想想還是算了。
這也是部分同行前輩給王黎和張柳的建議:還是專註創作,拿出好作品更重要。
她們認可“用作品說話”的觀點,但也認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樣重要。“強者的權益是權益,弱者的權益也是權益。”張柳說。
在她倆看來,兩種處理方式無關乎對錯,只是各自的不同選擇。
的確,在早些年,編劇被侵權除了打官司,無路可走,大的報刊雜誌對這類小事並不感興趣,所以他們大多只能“忍辱負重”,等著“媳婦熬成婆”。
但現在不同,網路如此發達,只要確定自己被侵權,可通過多種渠道發聲,即便最後沒能等到最佳結果,但至少贏了口碑,日後行業在同類事件中也會有所忌憚。
此次事件后,王黎的微博、微信收到不少私信,這其中出現了兩個完全相反的連鎖反應。
一個是與她倆完全相同的案例,對方被剝奪了編劇署名,只不過該劇剛曝片花還未開播。王黎發出微博后第二天,這位編劇發現自己的名字又重新回到了百度百科上。

另一個則是在這一事件后,某位編劇的甲方提出修繕合同,增加了一條“但因傳播方(如電視台、報刊雜誌的發行方等)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編劇署名未予以體現的,不視為甲方違反本條款的承諾,但甲方將儘力督促糾正上述情形”。

“我們諮詢了律師朋友,這純屬霸王條款,是無效的。”王黎說。
編劇的話語權有多大?
11月2日,《路從今夜白》開播第二天,王黎還未從“聯合編劇”四個字中緩過勁來,一打開微博又被罵了,不少原著粉跑來質問為何將小說改編得面目全非,原著作者也在當天借台詞表達了對改動過大的不滿。

王黎理解這群人“護犢心切”,但她也很崩潰,因為這個項目在創作時,她和張柳的話語權甚微。
目前被詬病最多的男主“色盲線”,王黎原本創作的劇本是沒有的。等到劇都開拍了,製片方以“要將男主的心理創傷外化”為由,增加了這個設定,又來了兩位編劇與她們一同進行後續的劇本創作。
之後的工作只能用“混亂”來形容。那邊劇在拍著,這邊四位編劇以兩集兩集叉開寫的方式繼續寫劇本(比如王張寫6、7集,另外兩位寫8、9集),全程4人零交流,只有製片方告訴她們這兩集情感需推進至何處。
不過,像《路從今夜白》這樣,劇開拍劇本大半未完成的情況,在一般電視劇項目中仍屬少數。但據孫鐸透露,即便是完成劇本后開拍,最終的成片也會和劇本出入很大。“比如我自己的戲,我基本不看成片,我相信他們也改得很面目全非了。”
“當然大多數我是理解的”,孫鐸把編劇創作劇本比做“紙上談兵”,到了實際拍攝會有諸多無法實現的地方,且拍攝時間、製作周期在那,不可能將劇本100%還原。另外,不同的人對文本情節理解的輕重程度也不一樣。
而對於近兩年改編IP多遭到原著粉的吐槽,他有些無奈。
一來,文學表現方式與影視表現方式本就不同,如文學作品中的大量文學修辭、心理描述在影視劇中難以呈現;二來,網路文學的創作環境相對寬鬆 ,其中不乏一些獵奇、充滿噱頭的情節。可一旦其走上影視化道路,便要走常規影視劇的審核流程。
這意味著編劇既要轉換表現方式,注意空間場次的合併、戲劇節奏,又要在保留原作精髓的前提下將其中的噱頭、獵奇情節去掉,工作量不小。
那為什麼編劇不寫原創劇本?不是編劇不寫,而是演員、製作成本越來越大,資本不敢輕易讓編劇開窗。帶點流量的IP會更穩妥,不論是宣傳推廣還是對外招商,“資本總是要小心”。
再說到這幾年多被詬病的電視劇“注水”。
其實編劇負責創作劇本,無法把握成片節奏。比如編劇就寫了“太陽升起”四個字,至於導演讓“太陽”升幾秒,剪輯時配不配音樂,他們從文本上控制不了。
導演有時候也有苦難說,原本導演剪輯版是30集,賣給電視台之後愣被剪成了40多集,如此一來中間必然注了水,劇也必然會爛,但沒辦法,人家才是買方。
所以,資本是最強勢的,這點放在影視行業依舊如此。
於是,出現了一系列IP熱、流量明星當道、爛片也有市場等亂象。究其原因有二:商業炒作和觀眾審美情趣沒到位。
但觀眾的審美會逐步提升,混亂時期最終也會過去,從而回歸到“內容”本身。而編劇這個行當,也會逐步向多元化方向發展,每人各自專就一門,完全不同的作品,裡面有作者的世界觀,他關注的層面完全不一樣。
至此,這場編劇署名權爭奪戰算是告一段落,劇該播的播,幾位甲方該幹嘛幹嘛,對這兩位年輕編劇來說,或許還需要一段時間消化。
不過,張柳也想得很清楚,這件事里沒有所謂的壞人,大家不過是各為自己的利益。她和王黎也會儘快調整好心態,投入到新的創作中。
正如作家、編劇趙冬苓轉發張柳微博時所說:“結果不是最理想,可能是各方利益博弈后的結局。行於所當行,止於所當止。把每一次教訓,當成砥礪自己鬥志的磨石,明天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