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倩女幽魂》虛增收入4.6億,證監會擬對北京文化下達行政處罰

8月27日下午,據證監會官網消息,證監會擬依法對北京文化及北京文化董事長宋歌、董事張雲龍等17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並對時任副董事長婁曉曦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日,北京文化公告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主要內容。公告顯示,證監局對北京文化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的罰款,對時任董事會成員、參與審計成員、時任財務經理等責任人員被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對組織、實施案涉財務造假的婁曉曦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消息顯示,2020年12月,證監會依法對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經查,北京文化子公司世紀夥伴文化傳媒在2018年虛假轉讓《倩女幽魂》和《大宋宮詞》兩部電視劇的項目投資份額收益權,虛增收入4.6億元,虛增凈利潤1.91億元,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據北京文化公告,北京證監局確認《大宋宮詞》和《倩女幽魂》投資份額收益權轉讓未真實發生,交易資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權婁曉曦全權負責的舟山嘉文喜樂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提供。婁曉曦安排、組織、實施上述虛假轉讓投資份額收益權,虛構資金循環,流回世紀夥伴。

本次立案調查涉及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報告。在公司未修正的2018年年報中,未播出的電視劇《大宋宮詞》和《倩女幽魂》分別為北京文化確認收入1.02億和3.58億,共計4.6億。

2020年4月婁曉曦實名舉報北京文化系統性財務造假后,深交所曾下達問詢函,要求北京文化對婁曉曦舉報的電視劇項目《大宋宮詞》和《倩女幽魂》收入情況進行自查。

通過《倩女幽魂》虛增收入4.6億,證監會擬對北京文化下達行政處罰

2020年6月,北京文化回復深交所問詢函。回復稱,該收入繫世紀夥伴將《大宋宮詞》和《倩女幽魂》投資份額轉讓給海寧博潤、雅格特國際文化所得。但經核實分析后發現,海寧博潤與雅格特國際文化均未支付後續合同款,確認兩份轉讓協議收入不實,存在會計差錯。北京文化隨即對2018年年度報告進行了修正。

但兩個項目虛增收入帶來的風波並未結束。2021年1月,北京文化公告稱,由於2018年度北京文化多計營業收入約4.6億元,多計凈利潤約1.91億,公司已經被北京證監局立案調查,涉及財務造假的兩個項目再次被提及。2021年8月27日,該案迎來調查結果,證監會擬對北京文化及相關責任人員下達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8月27日上午,上海市稅務局公布了鄭爽與《倩女幽魂》項目「陰陽合同」調查結果,該合同是與當時還是北京文化子公司的世紀夥伴簽署的。即使北京文化已經於2020年4月出售世紀夥伴,《倩女幽魂》收益依然屬於北京文化。

據國家稅務總局消息,鄭爽在《倩女幽魂》的項目中確實存在「增資」形式的支付行為。經查,鄭爽於2019年主演電視劇《倩女幽魂》,與製片人約定片酬為1.6億元,實際取得1.56億元。其中,第一部分4800萬元,將個人片酬收入改變為企業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第二部分1.08億元,製片人與鄭爽實際控制公司簽訂虛假合同,以「增資」的形式支付,規避行業監管獲取「天價片酬」,隱瞞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

而2021年8月3日北京文化曾就深交所關於《倩女幽魂》項目「陰陽合同」問詢進行回復:「經公司核查,沒有與演職人員的關聯方簽署增資協議。」

8月27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公布「陰陽合同」調查結果后,廣電總局發布公告,表示「堅決支持稅務部門對演員鄭爽偷逃稅案件的處理決定」,並決定:不得播齣電視劇《倩女幽魂》。至此,這一牽涉「陰陽合同」和財務造假的項目徹底宣告播出無望。

北京文化8月25日發布的半年報顯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營業收入2156萬元,歸屬於上市股東的凈利潤-4506萬元,扣非后-4562萬元,且北京文化出品的春節檔爆款《你好,李煥英》的收入並未計入其中。雖然還在虧損,但是相比於2019年和2020年連續兩年巨虧23.06億和7.72億,業績狀況已經有所好轉。

北京文化手中下一部重磅項目是電影《封神三部曲》。該系列電影由烏爾善執導,是華語電影中首次採取三部連拍模式進行製作的系列電影,據稱投資約為30億。目前影片正在後期製作中。不過4月21日,北京文化發布《重大合同公告》,表示已將《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各25%的份額轉讓給西藏慧普華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轉讓價格均為2億元,累計合同金額6億元。其餘內容儲備還包括管虎執導的《東極島》、陸川執導的《749局》、張一白監製的《來都來了》《讓我留在你身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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