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作出裁決:英國有權單方面停止脫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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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周一(12月10日)上午8點,歐盟法院作出裁決稱,英國有權單方面停止脫歐程序。在無協議脫歐和接受目前的脫歐協議之外,英國人手裡出現了另一種選項。
此前有請願人士認為,歐盟法院應就能否撤銷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作出判決。英國正是在啟動該條款后開始脫歐,但條款內容不明確,容易引起爭議。因此,一群留歐派最早開始向蘇格蘭法院提請確認英國有權單方面推翻脫歐的決定。
歐洲法院一名法律總顧問上周就曾建議說,英國應當有權在無需徵得歐盟其他成員國同意的情況下撤銷啟動第50條。但也有代表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的律師辯稱,英國不應單方面撤銷該條款,因為它將允許成員國任意啟動第50條,最終卻不打算退出。
周二(12月11日),英國議會就將對現有的脫歐協議進行投票,然而預期並不樂觀。目前已有超過100名保守黨議員公開表示反對特蕾莎·梅與歐盟達成的協議。此外,自2017年6月的大選后一直表示支持英政府的工黨、自由民主黨、蘇格蘭民族黨和北愛爾蘭民主黨都已經明確表示會在議會投票中投出反對票。
獲得單方面取消的權利后,英國政府將很難再用“無協議脫歐”的風險來威脅對當前協議有所不滿的議員。同時,留歐派議員也會藉此極力要求停止脫歐進程。
本周一的判決是歐盟法院有史以來最快的判決之一,這一過程原本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但由於該案具有時間敏感性且過於引人注目,進程得到明顯加快。

有推測指出,特蕾莎·梅可能利用12月13至14日舉行的歐盟峰會的機會提出調整脫歐協議的要求。
按照原定計劃,英國將於2019年3月29日離開歐盟,目前僅剩約三個半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