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首次出庭受審否認指控 417號法庭已審過四位前總統

5月23日,韓國首爾,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結束首次貪腐案庭審后,離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5月23日,因涉嫌貪腐被批捕的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首次庭審,他當庭表示檢方對自己的起訴“不合理”。
據韓聯社報道,當天下午2點,現年77歲的李明博在第417號大法庭受審,前總統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都曾在此受審。
12點25分許,李明博乘坐囚車離開看守所,12點59分許下車,在獄警的攙扶下走入法院。押解全程沒有限行,護送囚車從簡。
李明博在庭審前做簡短立場陳述,他表示,懷著悲痛的心情出庭,稱檢方對自己進行了不合理的訴訟。

5月23日正是文在寅的親密盟友、前總統盧武鉉去世九周年紀念日。李明博曾表示,文在寅政府對自己發動調查,是“對盧武鉉之死的政治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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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韓國檢方4月9日以16項罪名起訴李明博,包括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違反信託約定以及違反選舉法等,受賄總額約為111億韓元。
檢方稱,李明博通過實際控制的汽車零部件製造企業DAS公司,設立約350億韓元秘密基金。DAS最大股東和會長是李明博長兄,李明博被指是企業幕後掌控人。檢方懷疑,DAS設立巨額秘密基金,用於挪用公款和逃稅等非法行為。
李明博當庭宣讀親手寫就的陳述詞,重申被懷疑由他實際控制的汽車零部件公司DAS是由他的哥哥和小舅子創立並經營,30多年來親屬之間從未發生經營糾紛,並質疑國家干預其中並不妥當。
李明博還申辯稱,從政以來抱定杜絕官商勾結的信念,一向認為當權者索賄不成便以稅務稽查報復企業的做法不應再有,指控他收受三星賄賂是聳人聽聞存心侮辱。
去年1月,李明博曾向檢方承認自己拿到過青瓦台前秘書金喜中從國家情報院支取的10萬美元“特殊經費”,但並未提及這筆資金的用途。在本次庭審中也並未重申此事。
李明博最後表示,作為韓國前總統站在被告席上非常難過和遺憾,並對因此讓韓國民眾憂慮深表歉意。
與收押前相比,李明博略顯消瘦,臉微腫,頭髮似更稀疏。和去年同一天出庭的朴槿惠一樣,李明博沒穿囚服,所穿西服上也沒有顯示身份的看守所標識。韓國法律對無脫逃之虞的被告人沒有統一著裝規定。